《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規定,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借入專門借款的,應當以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費用,減去將尚未動用的借款資金存人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進行暫時性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後的金額確定。也就是說,當專門借款未完全用於購建或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時,如果還處於資本化期間,則發生的借款費用不能全額資本化,而必須將閒置的專門借款存入銀行取得的利息和進行短期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扣除,確認為資產(應收利息或銀行存款)。
筆者認為,企業在資本化期間內利用閒置的專門借款進行短期投資,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範圍,由此取得的投資收益也應按交易性金融借款資產的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在進行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時候,對此投資收益進行計算,僅僅是為了計算應該資本化的借款費用的金額,而不是進行與交易性金融資產相關的會計處理,因此應該將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會計處理與將閒置的專門借款進行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的會計處理分開進行。當企業沒有將閒置的專門借款進行短期投資,而僅僅是存于銀行時,該部分貨幣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是與其他貨幣資金產生的利息混在一起由銀行定期轉入企業帳戶的,就沒有必要單獨進行會計處理。也就是說,一項專門借款實際發生的利息費用,符合資本化條件的部分計入在建工程,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部分計入財務費用,這樣處理是符合實際情況的。
當舖黃頁為您提供全方位的當舖融資相關訊息,我們的網址為https://www.pm330.net,如果您喜歡本站的話請將當舖黃頁加入最愛或設為首頁吧。